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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安〔2019〕2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工作安排和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推动《关于开展春季开工复工前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19号)要求落在实处,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对象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双随机一公开项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http://jl.gsxt.gov.cn/)上抽取并公示。 暗访项目采取“扫马路”方式确定。 二、检查内容 除督导各地开展春季开复工工作情况外,重点检查大型、标志性项目。 (一)施工现场的合法性: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情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二)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情况。 三、检查分组和时间 检查分组情况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网公示。检查时间从4月26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结果运用 凡在本次检查中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按权限实施后,由省厅统一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暨质量安全手册宣贯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严格执法,堵塞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要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严格执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施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定专人死看死守,坚决堵塞安全漏洞。 (三)严守纪律、强化作风。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
附件: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情况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5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情况表 工程所在省(市、县):
被检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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