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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办〔2019〕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安委办〔2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大排查大整改的紧急通知》(吉建明电〔2019〕1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吉建城〔2019〕7号)等相关文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历年同期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要严密防范、重点整治。要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大会战和安全整治专项战役,继续突出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开工复工验收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深挖严查各类重大隐患。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每一所燃气场站、每一个燃气储罐、每一条燃气管线、每一栋燃气居民楼、未落实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实行全覆盖、立体式、无死角地清理排查。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供热、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防护。要加强城市老旧房屋、住宅小区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限载体,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燃气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要采取悬挂横幅、标语等措施,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安全管理使用知识和消防常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附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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