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办〔2018〕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
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15〕19号),为强化我省建筑市场监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更新升级管理手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了“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目前该系统基本建设完成并于近期上线试运行,现就试运行有关工作通知以下:
一、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建设基本情况
“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标准开发,能够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无缝对接项目库,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分,作为标准化工地的考核依据。同时实现住建监管部门在线实时查看检查结果和数据统计分析。
施工现场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系统管理几大模块。
“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集成身份认证系统,省级及地市行业监管部门一级管理员可以用户通过密钥登录并管理区域内用户信息账号信息。
二、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试运行准备工作
“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试运行准备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管理、文明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模块应用处室确定各自模块试点地区,每个模块在试点地区确定至少两个试点项目进行模拟测试(不同企业参建的项目)(2月8日前完成)。
(二)各处在试点地区结合模拟测试情况组织座谈会,收集各级管理人员及企业用户对模块功能的完善更新方案、建议(3月15日前完成)。
(三)软件公司完成最终的系统优化升级,并生成正式版操作手册发布(3月31日之前完成)。
(四)各地区结合各模块功能升级情况,分专业、分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及专家、企业用户进行系统应用培训(4月20日之前完成)。
(五)各市(州)、各县(市、区)在系统内完善专家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做好准备工作(4月28日之前完成)。
三、施工现场管理系统试运行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系统试运行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主要用于施工现场的信息化监督管理、检查考评,由于该系统模块较多,涉及建管(建工)、质监、安全等处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合理组织平台试运行的工作,明确地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一级管理员,落实任务分工,按照省厅部署的时间和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准备工作。
(二)认真组织试点座谈会。各模块试点地区和试点项目确定后,在现场开展培训座谈会,施工现场信息管理在我省大部分地区是新生事物,模块的功能与实际应用是否匹配,系统的数据运行与监管要求是否适应决定了该系统的应用质量和效果,请各地认真组织座谈会,从企业应用、日常监督、例行检查等不同层面,对系统功能进行深入分析,有关情况形成会议纪要,为系统优化做好准备。
(三)建立平台运行信息反馈机制。平台试运行期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省厅对口处室。相关处室确认需要对平台进行修改的,将需求提报厅信息办,由厅信息办组织平台开发单位优化系统。
(四)各地市一级主管部门拟定系统应用培训计划,于3月31日前报省厅相应处室,省厅统筹安排部署系统应用培训工作。
省厅建管处(项目管理及文明施工)
联系人:王 卓 联系电话:0431-82752559
安全处(安全监督)
联系人:姜 英 联系电话:0431-82752527
质监站(质量监督)
联系人:郭 剑 联系电话:0431-8275258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