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 话:0431-85531652
- 传 真:0431-85531653
- 网 址:www.jljsjl.com
- 邮 箱:jljsjl@126.com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 街3号晨光花园a座602室
吉建安〔2018〕9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园林局、房地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年初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几起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我省也相继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8〕2)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有关重点行业领域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11)要求,为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把防范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各项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春节和“两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暨省安委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落实要求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长春市要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防火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指导供水、供热企业强化供水管线、水厂、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组织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及用户用气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要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电厂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治理。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检查和巡查,认真排查和及时消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防止出现人员踩踏事故发生。
四、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管理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危旧房屋和农村危房组织复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物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履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有关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提高现场带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及时处置和报告。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9日